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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又出新争议点,辛巴方称消协诉请永封账号无依据

2022-05-12 10:47   来源:新浪  编辑:木木野   版权声明

伴随着大众的探讨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诉讼辛巴辛有志案件终于于5月9日正式开庭。该案件引起了广大媒体的关注,其中,澎湃新闻还近距离记录了该案的审理全过程。据澎湃新闻表述,本次开庭控辩双方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本次诉讼是否影响正在进行中的退赔程序、永久封禁辛巴辛有志账号是否合理、本案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等问题。

那么,辛巴辛有志案件的进展到底如何呢?一起来看看。

首先,本次诉讼是否影响正在进行中的退赔程序?开庭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就对辛巴辛有志案件做出过相关解读。李勇坚表示,在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情况下,对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的主播,应给予更多宽容。一棒子打死,可能会引发“寒蝉效应”,导致整个行业发展失去活力。

不仅如此,此次辛巴辛有志案开庭期间,被告天猫方面的代表律师也对此发表了意见,天猫方面表示,在辛巴辛有志已经赔付4000多万元赔偿款,且大部分消费者都已经获赔的情况下,河南消协仍根据案涉商品的总销售额1992余万元来提起诉讼,是对前期所有主体的赔付努力的否定。

其次,永久封禁辛巴辛有志账号是否合理?关于此问题,辛巴辛有志等多方被告的代理律师均认为,“燕窝事件”发生后,辛巴辛有志已被处罚过,如若再次追加“永久封停”,缺乏法律依据。

再次,本案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关于这一问题,所存在的争议焦点是,是否存在“不特定消费者群体”。须知,据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表述,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启动条件有三个关键点,即消费者众多、不特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天猫方面在答辩时表示,本案中的消费者均为通过辛巴辛有志旗下主播“时大漂亮”快手直播链接跳转至天猫店铺购买案涉商品的特定消费者,属于消费者众多但特定的情形,因此不符合公益诉讼的形式要件。

不仅如此,天猫方面还表示,河南消协想要代表的是尚未完成退款的消费者进行起诉,需要依据规定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搜证等,但事实上,开庭期间河南消协并未提交此等证据材料。

也因此,很多网友明白了为何“河南消协证据不足,被驳回”。本以为河南消协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而诉讼,但辛巴辛有志案开庭审理后,大家才发现,河南消协诉讼辛巴辛有志案,有点像闹剧。只期待后续该类案件都能够有理有据,切勿为诉而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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